1947年,美国纽约,曼哈顿的一间公寓。
林语堂坐在一台造型奇特的机器前,手指轻轻敲击着键盘。这台机器没有我们熟悉的QWERTY键盘,它的按键上密密麻麻地刻着汉字部首。
这是他耗尽三十年心血、倾家荡产发明的“明快中文打字机”。
为了这台机器,他几乎花光了靠《吾国与吾民》和《生活的艺术》赚来的所有版税——那可是当时天文数字般的财富,足以让他成为美国最富有的华人作家。
此时的他,已经享誉世界。他是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者,是西方读者眼中“中国智慧”的代言人。但在那一刻,他不像一个作家,更像一个痴迷的工匠。他对着那台冰冷的机器,吐出一口烟圈,眼神里既有骄傲,也有深深的疲惫。
“中国人不能永远用毛笔写字,我们要进入机器时代。”他曾这样发誓。
然而,命运给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这台划时代的发明,虽然技术上成功了,却因为中国即将陷入长期的内战和封闭,以及高昂的造价,最终没能量产。它成了一件摆在博物馆里的孤品,就像林语堂本人一样——既属于东方,又属于西方;既不被传统接纳,又无法完全融入现代。
当“幽默”来到中国
林语堂是福建龙溪人,父亲是基督教牧师。他从小接受的是教会教育,英文比中文还好。
1924年,他将英文单词“Humor”翻译为“幽默”,并将其引入中国文坛。
在那个救亡图存、血雨腥风的年代,提倡“幽默”似乎是一种奢侈,甚至是罪过。当时的左翼作家,包括他的老友鲁迅,都认为在国家危亡之际,文人应该像战士一样投枪匕首,而不是谈论闲情逸致。
但林语堂不这么看。
他创办了《论语》、《人世间》等刊物,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他认为,中国人活得太累、太沉重了。
“我要把中国人从道学家的假正经中解放出来。幽默不是滑稽,而是一种达观的人生态度。”
他试图用一种温和的、反讽的、具有生活情趣的态度,去对抗那个荒谬的时代。他认为,只有懂得生活的人,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文明。这种与时代主旋律格格不入的姿态,让他成为了文坛上的“独行侠”。
战斗与闲适的决裂
林语堂与鲁迅的关系,是民国文坛最令人唏嘘的公案之一。
他们曾是并肩作战的战友,一起在《语丝》上撰文,一起在“女师大风潮”中支持学生。鲁迅曾称赞林语堂是“英语文学专家”。
但随着局势的恶化,两人渐行渐远。
鲁迅选择了“战斗”。他认为在黑暗的铁屋子里,任何的幽默和闲适都是麻醉剂。他批评林语堂是“帮忙文人”和“帮闲文人”,认为他在国家流血的时候还在喝茶谈天。
林语堂选择了“性灵”。他认为政治不是生活的全部,个人不应该被宏大的叙事压垮。他反感左翼文学过于强烈的政治功利性,坚持文学应当表达个人的真实情感。
一次在南云楼吃饭,两人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鲁迅愤而离席。从此,这对文坛双子星彻底决裂。
这不仅是个人的恩怨,更是中国知识分子在乱世中两种生存路径的决裂:是像鲁迅那样直面黑暗、燃烧自己?还是像林语堂那样,退回内心、守护文明的火种?
向世界解释中国
在被国内左右两派夹击之后,林语堂选择了出走。
1935年,他用英文写成了《吾国与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随后又写了《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这两本书在美国引起了轰动,连续占据畅销书榜首。
在赛珍珠之前,从未有人能用如此优雅、地道且充满智慧的英语,向西方世界解释中国人的灵魂。
他笔下的中国,不是那个只有缠足、鸦片和军阀的落后国家,而是一个拥有悠久生活智慧、懂得享受茶、花、鸟、虫的文明古国。他把孔子、老子、庄子的思想,转化为了现代人可以理解的“生活哲学”。
“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他成功了。他让西方人第一次对中国产生了一种基于文化的尊重和向往。在抗战爆发后,这种好感转化为对中国抗战的同情和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林语堂是那个时代最成功的文化外交官。
现代版的《红楼梦》
1938年,巴黎。战火在东方燃烧,林语堂却在异国他乡的寓所里,用英文敲击着那部献给祖国的史诗——《京华烟云》(Moment in Peking)。
他野心勃勃地模仿《红楼梦》的宏大结构,以姚、曾、牛三大家族的兴衰为主线,全景式地描绘了从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爆发这四十年间中国社会的变迁。
但他塑造的主角姚木兰,不再是林黛玉式的悲剧人物,而是一个拥有道家智慧、乐观坚韧的现代女性。在林语堂笔下,木兰象征着中国文化中那种柔韧、包容、遇强则强的生命力。
这本书的写作动机,并非仅仅为了怀旧。在抗战最艰难的时刻,林语堂要向西方读者证明:中国不仅仅是一个在那儿挨打的弱国,她有着深厚的文明底蕴和一种“虽九死其犹未悔”的生存韧性。
1939年该书在美国出版,轰动一时。《时代》周刊盛赞其为“极有价值的中国小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赛珍珠更是极力推崇,认为它是了解现代中国的必读之作。在很多美国人眼中,正是通过这本书,他们才真正理解了那个正在浴血奋战的古老民族。萨特甚至因此推荐林语堂角逐诺贝尔文学奖。
如果说《吾国与吾民》是理性的解释,那么《京华烟云》就是感性的共鸣。它是林语堂文化理想的最高峰——用西方的语言,讲述最纯正的东方灵魂。
历史的余音:有不为斋
晚年的林语堂,定居台湾阳明山。
他给自己盖了一座房子,融合了西班牙式的白墙和中国式的庭院。他给书房取名“有不为斋”。
他依然抽烟斗,依然幽默,依然在编纂他的《当代汉英词典》。他在精神上回归了基督教,但那是融合了儒家宽容和道家达观的基督教。
1976年,林语堂在香港去世,享年80岁。
他的一生,是一个“世界公民”的旅程。他发明了“幽默”,发明了打字机,发明了一种跨越东西方的生活美学。
在那个充满仇恨和暴力的20世纪,林语堂始终保持着一种温和的微笑。他告诉我们:无论世界多么糟糕,我们要么去战斗,要么去生活。而好好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最有力的战斗。
档案 · 生平简表
出生于福建龙溪(漳州)。父亲是基督教牧师。
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后赴哈佛大学、莱比锡大学留学,获博士学位。
回国任北大教授。后与鲁迅等人创办《语丝》。
创办《论语》半月刊,提倡“幽默”文学,掀起小品文运动。
赴美。出版英文著作《吾国与吾民》,一举成名。
出版长篇英文小说《京华烟云》,献给抗战中的中国。
发明“明快中文打字机”,为此耗尽家财。
定居台湾阳明山。编纂《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
3月26日病逝于香港,享年80岁。移灵归葬于阳明山故居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