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
民族工商业从诞生之初就在封建王朝和帝国主义的压迫下艰难求生。一战给中国的民族工商业带来一个喘息和发展的机会。1914年到1920年代,纺织厂、面粉厂和其他轻工业有了显著的增长,被称为中国工业史黄金年代。进入30年代,现代经济制度方面有了长足进展。上海成为远东第一大现代化都市。1935年中国政府以1亿美元的准备金,启动了纸币制度(法币)在充裕的外汇储备支持下,汇率得以保持稳定,法币的可兑换性得以实现,增强了人们对新货币的信心,中国经济迅速复苏,国际贸易也开始增长,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政府掌控货币供应的情况,国民政府在货币和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被大大提升。1936年公布 “五五宪草” ,规划回归宪政,还政于民。立法院先后制定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商事法、公司法,一系列立法行为基本肯定和继承了清末民初的一系列经济法制建设,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尽管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例如四大国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不分,导致民国时期金融腐败和动荡,沿海沿江开放城市和内地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但毫无疑问地说,抗战以前中国已经走上经济发展和民族复兴之路。令人十分惋惜的是这一过程被日本侵华战争打断了,错过了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导致中国现代化的经济基础经济观念始终比较薄弱,其造成损失绝不是事后赔点款所能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