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中亚农产品贸易与物流合作备忘录

甲方: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 (China Co-op Grain & Oil Co., Ltd.)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哈萨克斯坦Eurotrans Group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双方于2025年11月7日在中国上海举行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博会”)“中国—中亚贸易投资促进会商”活动期间会晤;

双方均认识到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大宗农产品贸易与物流领域具有广阔的合作前景和巨大的潜力;

甲方作为中国重要的粮油贸易企业,在市场渠道、国内分销、以及粮食仓储物流管理与设施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优势;乙方在哈萨克斯坦及中亚地区拥有强大的物流网络和资源整合能力;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未来大宗农产品贸易与物流合作,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同意在两国政策许可的框架下,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探索和开发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大宗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谷物、油籽等)贸易机会,并致力于构建高效、稳定、低成本的跨境物流与仓储解决方案。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在以下领域探讨和开展合作:

  1. 大宗农产品贸易:

    • 双方积极探讨从哈萨克斯坦向中国出口大宗农产品的长期、稳定的贸易模式。

    • 甲方分享其对中国市场的需求信息,乙方利用其在哈萨克斯坦的采购和集货优势,保障优质、稳定的货源供应。

  2. 物流与供应链合作:

    • 双方同意共同优化从哈萨克斯坦产地到中国消费地的全程物流链条。

    • 重点研究利用中欧/中亚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结合双方的物流网络优势,共同探索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时效和货物安全性的创新解决方案。

  3. 仓储设施合作与服务:

    • 双方同意加强在哈萨克斯坦及中国境内的粮食仓储设施方面的合作,共同提升供应链的仓储保障能力。

    • 根据甲方战略发展的需要,乙方支持并协助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境内投资或建立粮食仓储海外仓。

    • 相应地,甲方支持并为乙方在中国境内使用甲方的仓储物流设施及网络提供便利和支持。

    • 甲方可利用其成熟的仓储物流管理经验和技术,为双方合作的仓储设施(包括乙方在哈萨克斯坦的设施)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运营服务。

    • 双方共同评估在关键物流节点(如边境口岸、内陆枢纽)新建、租赁或升级仓储设施的合作机会,以支持大宗农产品的有效中转和集散。

  4. 信息共享:

    • 双方同意就中哈两国农产品市场趋势、贸易政策、物流动态等方面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

  5. 市场开拓:

    • 双方可共同评估在哈萨克斯坦及中国市场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等其他相关领域的合作可行性。

第三条 合作机制

  1. 为确保合作顺利推进,双方同意建立高层定期会晤机制和日常工作联络机制,指定专门的联络人,负责协调和落实本备忘录项下的各项事宜。

  2. 双方同意,本备忘录为框架性文件。基于本备忘录的具体合作项目,应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同或协议。

第四条 保密

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 其他

  1. 本备忘录是双方合作意向的表达,不构成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法律约束力或强制执行的承诺。

  2. 本备忘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建议填写,例如:三]年。

  3. 本备忘录以英文签署,中文、俄文版本仅作为参考。

甲方: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乙方:哈萨克斯坦Eurotrans Group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