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服务方):宁波海田控股集团
乙方(合作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全国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联盟
丙方(合作方):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办事处
为响应并深化“中国—中亚合作”精神,在2025年11月7日于上海举办的“中国—中亚农业贸易投资促进会”期间,各方秉持促进中国与中亚、东盟地区间经贸合作特别是合作社及农业领域合作的共同愿景,决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各方一致同意,利用甲方先进的B2B外贸服务平台及其作为第三方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能力,共同推动区域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支持进出口业务同步发展。旨在降低贸易过程中的流程、支付与结算壁垒,并为区域内的贸易活动提供更高效、安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共同构建充满活力的贸易合作新格局。
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合作,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合法合规、安全有序:所有合作均须严格遵守中国及合作方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外汇管理、跨境支付及数据安全方面的规定。
市场导向、需求驱动: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平台服务内容与模式。
各方同意在以下领域探索合作机会:
甲方利用其线上B2B平台,提供“单一窗口”整合服务,覆盖贸易信息发布、商机匹配、线上展示与询盘等功能。此举旨在让企业能更专注于获取订单,而流程化服务则交由甲方平台协助处理,从而提升效率、节省成本。
智慧通关与认证:提供包括报关报检、原产地签证便利化等服务,并掌握通关实时状态,提升通关效率。
国际物流与仓储:提供国际物流服务,整合海外仓储资源,并实现国内外物流可视化节点呈现。
前提:所有服务均在完全遵守中国及相关国家/地区关于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监管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进行。甲方作为服务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与信息对接,不直接从事任何金融业务。
支付结算与资金安全:探索引入合规的第三方支付与结算方案,并通过第三方账户监管体系保障资金安全。
在线供应链融资:协助企业对接金融机构,通过贯通单证流、货物留、资金流、信息流,打造在线订单融资服务模式。
贸易风险管理:引入合规保险服务商,并通过中信保EDI数据对接平台,为用户提供便捷的贸易信用保险等产品的对接服务。
本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合作的意愿与基本构想。
本协议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法律权利或义务,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的合作项目与细节,将由相关方另行协商,并在达成一致后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商业合同。
本框架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甲方代表:
宁波海田控股集团
(签字/Signature):
职务:
乙方代表:
NACOFEC
(签字/Signature):
职务:
丙方代表:
Balu Iyer 先生 (Mr. Balu Iyer)
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办事处
(签字/Signature):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