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三年四月十八日,《申报》第十二版,杂闻栏夹着一条短讯:
昨日下午四时许,南京路抛球场附近,第一路电车一辆与人力车相撞。车夫陈阿三横穿铁轨,电车收掣不及,将人力车撞翻。车夫陈某头部受伤流血,由巡捕送医。车上女客某氏跌伤膝部。捕房传讯车夫,照章罚洋一元,当庭释放。
电车售票员和司机的名字没有出现,乘客的名字也没有出现。从头到尾,唯一具名的是被撞倒的那个人——陈阿三。罚款一元,比他一天能挣到的还多。
三个铜元一段路
先把这一元钱放进票价表里。
1934年的上海公共租界,跑南京路的「第一路」电车,从静安寺一路开到外滩,全程划成五段。头等车厢按段计费,每段三分,全程一角五分;三等车厢每段一分,全程五分。换算成铜元——当时上海街面上找零最常用的小钱——头等一段约六到八枚,三等一段约两到三枚。
价差不大,车厢却是两个世界。
头等设在车头一节,木座椅有椅背,玻璃窗较多,乘客通常是写字间下班的洋行职员、戴礼帽的中年人、提手包穿旗袍的太太。三等在车尾,靠背是横木,常常满员到站不下脚,乘客多是穿短打的店员、纱厂女工、提竹篮的厨娘、外地来的小工。售票员到一段就摇一次铃,乘客自报到哪一段,他撕下一张相应颜色的票根。逃票要罚双倍,《申报》上每隔几天就有一条"无票乘车被拘"的小消息。
电车公司在《申报》刊登的告白,最高频出现的两个词是「迅速」和「文明」。「文明乘车,请勿争挤」「下车请由后门」「请勿与司机谈话」「未停稳前请勿登降」——这些标语贴在车厢里,也写在公司向公众的告示里。在那个语境里,「文明」不是道德褒义词,是一套乘车纪律:排队、买票、不喧哗、不抽烟、不与陌生人攀谈,下车走后门,上车走前门。它指的是一种新的城市身体姿势——一种穿洋服、上下班、看表的人才需要熟悉的姿势。
四角钱一天
陈阿三这一类人,是坐不起电车的——准确地说,是没必要坐。
1930年代中期,上海登记在册的人力车,公共租界约二万三千辆,法租界约八千辆,华界三万余辆,全市合计将近八万。一辆车通常两班车夫轮拉,白班、夜班各一人,所以实际人数在十万以上。
车夫几乎没有自己的车。绝大多数从车行租车,日租金一角八分到两角,相当于四十到六十枚铜元。一天能拉多少趟,看天气、看脚力、看运气——平均二十到三十趟短程,毛收入五到八角,扣掉租金、扣掉饭钱(一顿粗面五分),净落到手里的,常常是三到四角。
也就是说,一个壮年车夫,从清早跑到点灯,挣到的钱大约够买四张第一路电车的头等全程票。
1934年上海市社会局做过一次黄包车夫调查,结论里反复出现两组数字:平均日工时十二小时以上,平均工龄不超过五年——多数车夫拉到四十岁就拉不动了,肺病和心脏病是最常见的退场方式。调查员还顺手记下一笔:受访车夫中,能识三百字以上者不足两成。
《申报》上的事故新闻里,车夫被撞伤、撞死、被电车碾过腿脚的,几乎每月都有。处理方式高度相似:捕房传讯,车夫罚款一到五元,电车公司极少被追责。理由通常是一句话:「人力车横穿轨道,电车收掣不及」。
陈阿三那一元罚款,是他两到三天的净收入。
谁坐电车,谁拉电车
把这两条线索叠在一起,1934年的上海街面就有了层次:
跑南京路的洋行小职员,每天两趟坐第一路头等,月支出约一元八角,占月薪三十元的不到一成; 住在闸北的纱厂女工,每天两趟坐三等,月支出约六角,占月薪十元的六分之一; 跑短途的店员、跑街、学徒,多数靠走,从苏州河北岸走到外滩,单程四十分钟,是常态; 赶时间、有点钱又不够阔的师奶和小开,叫一辆人力车,从静安寺到外滩约三角,是头等电车票的两倍; 真正阔的,坐自己的汽车,或叫黄包车包月——一辆车一个车夫,月租十二元起。
同一条南京路,五种人,五种速度,五种价钱。
电车公司广告里的「文明乘车」,瞄准的是头两种人。人力车夫不在这个广告的目标读者里——他们多数不识字,《申报》也读不到。他们出现在广告之外,在轨道之外,在「收掣不及」这四个字里。
摩登上海之外
后人回望1930年代的上海,常常停在百乐门、霞飞路、永安公司的霓虹灯上。
但翻一周《申报》的杂闻栏就会发现,最高频出现的不是舞厅消息,而是车祸、抢窃、自尽、走失。电车撞人力车,人力车撞行人,汽车撞电车,每天都有几条。受伤者多数是车夫、苦力、女佣、小贩——他们是这座城市每天在街上奔走最久的人,也是最容易被撞倒的人。
「摩登上海」是一层。它真实存在,但只覆盖南京路、霞飞路两侧几公里。
电车轨道是另一层。它把租界切成若干段,把花得起三分钱的人和花不起的人,分到两节车厢里。
人力车的两根木把,是再下一层。它把拉车的人和坐车的人分开——尽管两人之间只隔着一米。
三层叠在一起,才是1934年4月18日下午四点,南京路抛球场口那个十字路口的真实景象。
陈阿三的第二天
那条事故新闻没有交代陈阿三的伤势。
按当时的规矩,他付了一元罚款,从巡捕房出来,可能回到车行交还那辆撞坏的车,可能要赔修理费,可能被车行扣下押金。如果伤势能下地,第二天清早,他还会去车行租另一辆车,从同一条街拉到同一个路口,等下一班电车经过。
第一路电车按表运行,三分钟一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