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申报》的本埠新闻栏里,交通事故是常见的短讯。电车撞人力车、汽车撞行人、人力车翻倒,措辞大同小异。按当时的写法,可以拟出一条很典型的消息:
昨日下午四时许,南京路抛球场附近,第一路电车一辆与人力车相撞。车夫陈阿三横越轨道,电车收掣不及,将人力车撞翻。车夫头部受伤流血,由巡捕送医。车上女客某氏跌伤膝部。车夫被控违章,经法院判罚洋一元。
这条消息是拟写的,车夫的名字是虚构的,结构和用语照当时的同类报道。电车的司机、售票员和乘客都不具名,唯一具名的是被撞倒的车夫。一元罚款,大约是一个车夫两三天的净收入。
电车的两节车厢
上海的有轨电车1908年通车,第一条线路由英商上海电车公司经营,从静安寺沿南京路开到外滩。此后公共租界、法租界和华界陆续开出多条线路。
租界的电车分头等和三等,车资按段计算,头等比三等贵一倍以上,但在当时的物价里,两者都只是几分钱的事。价差不大,车厢里却是两类乘客:头等多是洋行职员、商人和穿旗袍的太太,三等多是店员、学徒、女工和提着篮子的佣人。
电车公司的告白与车厢里的标语,反复出现的词是「文明」:请勿争挤,请勿吸烟,请勿与司机谈话,未停稳前请勿上下。在那个语境里,「文明乘车」指的是一套新的城市纪律:排队、买票、守时、在陌生人中间保持安静。熟悉这套纪律的,是每天看着钟点上下班的人。
一天几角钱
拉人力车的人,一般不坐电车,也不需要坐。
1930年代,上海的人力车夫总数估计在八万到十万人之间。营业用人力车由租界工部局、公董局和华界当局分别发放执照,公共租界的执照数被限制在一万辆左右,一辆车常由白班、夜班两个车夫轮流拉。车夫几乎都没有自己的车,要向车行租车,每天先交租金,余下的才是自己的收入。
一个车夫一天的收入,取决于天气、体力和运气,扣掉车租和饭钱,净得往往只有几角。上海市社会局在1930年代对人力车夫做过调查,车夫劳动时间长、收入低、识字的人很少,大多数人拉到中年就拉不动了。人力车夫问题当时是上海社会改良者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工部局也几度讨论过减少人力车,因为牵动车行和车夫的生计,都没能推行下去。
《申报》上电车撞伤车夫的消息几乎每月都有。处理的方式大多相似:车夫被控违章,罚款了事,电车公司很少被追究,理由常常就是那一句「人力车横越轨道,电车收掣不及」。
同一条南京路
把几种交通方式放在一起,南京路上的人大致分成几层:
- 在洋行、银行做事的职员,坐头等电车上下班;
- 住在闸北、杨树浦的女工和店员,坐三等,或者干脆步行;
- 学徒、跑街、小贩,多靠两条腿,从苏州河北走到外滩是常事;
- 手头宽裕又赶时间的人,叫一辆人力车;
- 更阔的人家,有自备的包车,或者自己的汽车。
同一条街上,几种速度,几种价钱。电车公司的告白对着前两种人说话;人力车夫大多不识字,读不到这些告白,他们出现在新闻栏里,出现在「收掣不及」这四个字里。
摩登之外
后来回望1930年代上海的人,常常停在百乐门、霞飞路和永安公司的霓虹灯上。翻一周《申报》的本埠新闻,出现最多的是车祸、窃案、自尽和走失。受伤的多是车夫、苦力、女佣和小贩,他们每天在街上奔走的时间最长,也最容易被撞倒。
电车的铁轨把马路分成几段,两节车厢把花得起几分钱的人分成两类,人力车的两根车把又把拉车的人和坐车的人分开,两人之间只隔着一米。几层叠在一起,才是那个下午抛球场路口的样子。
第二天
那样的消息不会交代车夫的伤势和下落。按当时的惯例,他交了罚款,可能还要向车行赔修车的钱。伤势允许的话,第二天一早,他会再去车行租一辆车,拉回同一条街,等在同一个路口,电车照着班次一辆接一辆开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