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申报》的本埠新闻栏,常有这样几十个字的短讯:某弄某号的住户某某氏与同屋某某氏,因争用晾衣竹竿口角,继而互殴,一人头部受伤送医,一人由巡捕带回捕房候讯。按当时的写法,可以拟出一条很典型的:

某某坊某号住客张王氏、李陈氏,昨日因晾晒衣物争用弄内竹竿,口角致互殴,张王氏头部受伤,由巡捕送医院诊治,李陈氏带入捕房候讯。

这条是拟写的,两个名字是虚构的,「口角」「互殴」「候讯」这些词在同类新闻里反复出现。弄堂里两个女人吵架,本来上不了报,上报是因为惊动了巡捕、进了医院。一根晾衣竿,最后要巡捕房来收场。


一栋房子住几户人家

石库门里弄兴起于19世纪后半叶,最初是按一户一栋设计的:前有天井,中间是客堂,两侧是厢房,后面是灶披间,二楼有前楼、后楼,楼梯转角处还有一间朝北的亭子间。一栋房子本来住一个家庭,连同佣人。

到1920、30年代,上海人口急剧增长,租界里的房子远远不够住。房荒催生了「二房东」:一个人向业主整栋租下,再把房间一间间分租出去,从中赚取差价。一栋石库门往往住进六七户,客堂一户,前楼一户,后楼一户,两边厢房各一户,亭子间一户,灶披间上面再搭一层阁楼,又是一户。有的二房东用木板把客堂隔成前后两半,各算一户。

分租以后,每户的居住面积往往只有十来平方米,一家几口挤在一间房里,是这类弄堂里的常态。


排的是次序

房间分出去了,灶披间、天井、晒台和下水道却没有多出来,所有公用的地方都要排次序。

灶披间是每天清晨的焦点。一家在生煤球炉,一家的孩子在水斗边洗脸,另一家要提着马桶出门等粪车。谁先用灶、谁占哪一块台面,是天天要协调的事。

晾衣是另一件。天井小,阳光金贵,竹竿就那几根,先晒先占是默认的规矩,但这条规矩挡不住「我家被单要紧」和「你家衣服该收了」。

下水道是合用的,谁家把油腻的泔水倒进阴沟堵了管子,整条后弄都会闻到。亭子间房租最便宜,住的多是单身职员和学生,深夜伏案、清晨出门、半夜上楼的脚步声,都会穿过薄薄的板壁,传到楼上楼下几户人家的耳朵里。

还有看不见的搭建:后弄空地搭一个小披屋堆煤,天井上方搭一层阁楼睡人,窗外挑出一个木架晒衣。多占一寸,就能多住半个人。工部局时常派人拆除违章搭建,拆了不久又会搭起来。


谁来劝,谁来管

弄堂里的纠纷,大多在里面消化。二房东收着各家的房钱,闹得过分了要出面调停,调停不成可以不再续租。弄堂里有声望的老住户、同乡会的熟人,也常常充当和事佬。

闹大了才轮到巡捕。公共租界的巡捕房按区设置,老闸、新闸、虹口等捕房各管一片。互殴案件,巡捕到场后通常把伤者送医院,把动手的人带回捕房做笔录,情节轻的次日释放,情节重的移送法院。租界里的华人案件,早年由会审公廨审理;1927年以后,公廨陆续收回改组,到1930年代,公共租界设有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和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这类邻里斗殴多半判个罚款、赔些医药费了事。

《申报》报道这类新闻,用语高度固定:「因细故口角」「遂致互殴」「惊动捕房」「解院讯究」。读多了会发现,报馆有自己的一套语法,把各家的是非装进几个现成的短语里,每天填进版面的角落。


温情与摩擦

后来的怀旧文章常把弄堂写成温情的共同体:张家阿婆帮李家带孩子,王家姆妈给赵家送一碗汤。这些事确实有,与争晾衣竿的打架发生在同一批人、同一栋房子里。

人挤得这样密,消息传得也快。谁家男人昨夜没回家,谁家孩子考了末名,谁家来了客人,灶披间里一会儿就传遍整栋楼。孩子病了邻居能搭把手,男人失业了二房东可以宽限几天房租,靠的是彼此熟悉;巡捕上门查问,邻居知道得最清楚,也是因为彼此熟悉。许多在上海做过地下工作的人在回忆录里写到,住进弄堂以后第一件事,是和左邻右舍处好关系。

互助和争吵,出自同一种拥挤。


那根竹竿

这类新闻很少有续报。两个女人过几天大概都回了家,继续在同一个灶披间烧饭,在同一根竹竿上晾衣服。报纸上留下的,只有几十个字:一个夏天,两个女人,一根竹竿,一栋住了六七户人家的石库门。